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8 10:1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乳腺癌治疗的现状与挑战,介绍了免疫治疗作为乳腺癌治疗的新方法,并详细解读了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目的、意义及参与方式。文章强调该试验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带来新希望,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女性健康,共同抗击乳腺癌。同时,提供了全球好药网的咨询热线,以便患者获取更多抗癌新药信息。
【鹰潭】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胸腔积液患者临床试验:小分子免疫激动剂JMKX000197
药品名称:JMKX000197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恶性胸腔积液(二线及以上)实体瘤,肺癌,胸膜恶性肿瘤,消化系统.妇瘤,胸腺癌,头颈部肿瘤,乳腺癌 间皮瘤
项目优势:JMKX000197注射液是由上海济煜研发的全新小分子免疫激动剂,可以诱导多种细胞因子的释放,引起炎症反应的同时可以激活体内的巨噬细胞、树突状细胞以及杀伤性T细胞,多种机制协调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该实验目的为探索JMKX000197注射液对于恶性胸水的疗效。
【鹰潭】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治疗现状及挑战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近年来其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虽然早期乳腺癌的治疗效果较好,但晚期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仍然较低。传统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放疗等在晚期乳腺癌治疗中存在一定局限性,许多患者面临治疗困境。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免疫治疗:乳腺癌治疗的新星
免疫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肿瘤治疗手段,近年来在多种癌症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三、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解读
1. 什么是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
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是指不依赖于肿瘤表面的特定靶点,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来识别和杀死肿瘤细胞的治疗方法。这种治疗方法具有广泛适用性,尤其适用于那些无法找到特定靶点的晚期癌症患者。
2. 试验目的和意义
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免疫治疗在晚期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若试验成功,将为晚期乳腺癌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改善其生存质量和生存率。
四、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是乳腺癌患者,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参加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1. 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2. 无法手术切除或已转移;
3. 之前接受的治疗无效或病情进展。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临床试验的信息,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五、关爱乳腺癌患者,共筑健康防线
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新希望。在全球好药网,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前沿的抗癌药物信息,帮助患者找到合适的治疗途径。
在此,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关爱乳腺癌患者,关注女性健康,共同为抗击乳腺癌贡献力量。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我们期待这一试验能为更多患者带来福祉,同时也提醒广大患者,积极关注全球好药网,获取更多抗癌新药信息。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JMKX000197注射液的规格:1mL:1mg;用法用量:JMKX000197注射液给药剂量分别包括50μg、150μg、300μg、500μg、750μg 、1000μg,单药,胸腔注射。用药时程:D1、D8两次给药。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证实为中等量或中等量以上的恶性胸腔积液,且需要引流(中等量胸腔积液的定义:卧位B超检查胸腔积液≥3cm,坐位B超检查胸腔积液≥4cm,并伴有胸闷、气促不适等临床症状)。
4、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证实为晚期恶性实体肿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
5、末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与首次给药需间隔≥4周或药物5个半衰期的洗脱期(包含放疗、化疗、免疫、生物、靶向、激素治疗,局部放疗洗脱期14天);但如受试者末次系统治疗方案至少2个疗程后,出现新发胸水或当前胸水控制不佳,则无需洗脱期间隔。
6、根据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V5.0判定,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任何毒性反应恢复至0-1级,注:脱发、色素沉着和≤2级的神经病变、激素替代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其他确认转为慢性的不良事件除外。
7、卡氏评分(Karnofsky)≥60分或体能状况评分(ECOG PS)≤2分。
8、预计生存期≥3个月。
9、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 ^ 9 /L;血红蛋白≥9g/dL;血小板≥100×10 ^ 9 /L;白细胞≥3.0×10 ^ 9 /L;生化检查指标需符合:总胆红素≤1.5×ULN;ALT≤2.5×ULT,AST≤2.5×ULT,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10、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未行胸腔内药物注射,但不排除诊断性穿刺。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辅料成分过敏。
2、胸腔积液位置不适合引流或患者不会从胸腔内给药治疗中获益(例如:分隔严重)。
3、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导致临床症状或需要治疗干预者;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患者若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无症状且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疾病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治疗可入组。
4、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a)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患者;
b)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QTcF≥480ms)或≥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值低限(50%);
d)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需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肝炎;
e)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f)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者;
g)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
5、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有过敏原脱敏治疗的近期史。
6、曾使用过干扰素基因刺激因子(STING)激动剂、TNF类药物(如天恩福)胸腔注射。
7、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8、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9、无法控制的全身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包括但不限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DNA超过1000IU/ml、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或RNA阳性。
10、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任何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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