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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医学科技发展中,CD3靶点靶向药试验在癌症治疗领域的突破。该试验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通过激活T细胞增强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优势包括高度选择性、强效杀伤力和良好的安全性。参与试验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癌症患者提供新治疗选择,推动我国抗癌药物研发,助力全球抗癌事业发展。
【可克达拉】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药品名称:BC34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BC3448为介导T细胞杀伤作用的靶向CD3/EGFR双特异性抗体,利用EGFR作为肿瘤特异性抗原,通过结合EGFR和T细胞表面分子CD3,激活T细胞并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临床前体外、体内研究中,BC3448在EGFR高表达、EGFR突变和KRAS或BRAF突变的细胞或动物模型中均展示出良好的药效活性。
【可克达拉】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在癌症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如今,一种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全新的治疗方式。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起源于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肝癌等多种癌症。CD3靶点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种免疫治疗靶点,通过激活T细胞,增强机体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CD3靶向药物在治疗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试验面向全球范围内的癌症患者,不限癌种,为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CD3靶点靶向药具有较高的选择性,能够精确识别并结合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2. 强效杀伤力CD3靶点靶向药通过激活T细胞,实现对肿瘤细胞的强大杀伤力,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
3. 安全性良好临床试验表明,CD3靶点靶向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患者耐受性良好。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希望参与CD3靶点靶向药试验,请遵循以下步骤: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根据热线工作人员的指引,提交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历资料等。
3. 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安排您或您的亲友参加试验。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癌症患者带来以下意义:
1. 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为患者带来更多生存希望。
2. 推动我国抗癌药物研发,提升我国在国际抗癌领域的地位。
3. 为全球癌症患者提供宝贵的数据支持,助力全球抗癌事业的发展。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癌症的困扰,不妨关注这一试验,勇敢尝试新的治疗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让我们一起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
(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
(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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