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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癌症患者的新型治疗策略。该策略通过激活患者免疫系统攻击癌细胞,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新希望。文章分析了无靶点癌症患者的困境、免疫治疗的原理及优势,并介绍了临床招募条件和参与试验的意义。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详细信息。
【大连】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ILS细胞疗法实体瘤】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 BEN1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BEN101 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Tils细胞治疗,需要采样然后回输 2.需要有1个可采样的病灶,一个可测量病灶。病灶需要简单评估一下。
项目优势:BEN101 注射液是专注于实体瘤领域的毕诺济(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注射液
【大连】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在癌症治疗领域,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其中,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的新型治疗策略。该策略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攻击和消灭癌细胞,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无靶点癌症患者的困境
传统癌症治疗方式如手术、化疗和放疗,对于部分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效果并不理想。这些患者往往面临着治疗选择有限、病情恶化风险高的困境。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出现,为这类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思路。
三、免疫治疗的原理及优势
原理:免疫治疗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利用免疫细胞识别并攻击癌细胞。具体来说,免疫治疗可以分为细胞免疫治疗和抗体治疗两大类。细胞免疫治疗主要通过改造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增强其抗癌能力;抗体治疗则是通过注射抗体药物,提高免疫细胞对癌细胞的识别和杀伤作用。
优势: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低副作用:相较于传统治疗方式,免疫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能力更强。
持久疗效:免疫治疗可以激发患者自身免疫系统的长期抗癌作用。
四、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招募
为了让更多无靶点癌症患者受益于免疫治疗,全球范围内正在开展一系列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免疫治疗在无靶点癌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参与试验的一些基本条件: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
未接受过其他抗癌治疗或治疗无效;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的临床试验信息。
五、参与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意义
参与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对于患者来说,意味着有机会接受一种全新的治疗方式,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同时,试验的开展也有助于积累更多关于无靶点癌症免疫治疗的数据,为未来临床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六、温馨提示
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可以接受个体化的免疫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1.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方案;
2. 受试者年龄 18-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4. 经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影像学评估),或标准治疗方案不耐受,或受试者拒绝其他治疗方案,或研究者判断其他治疗方案预期较难获益;
5. 至少有一个短轴值为 15 mm 的可切除病灶(或至少能分离出重量≥1.0g 的组织块);或通过针芯活检(需要至少 1.0 g,或约 2 针 18G穿刺针穿刺样本以提取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
6. 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的定义),不应选择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作为靶病灶,除非治疗在筛选前≥3 个月进行,且已证明该特定病灶出现疾病进展;
7.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8. 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a. 血常规检查: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 血红蛋白(Hb)≥80g/L
• 血小板≥75×10^9/L
b. 凝血功能检查:
凝血功能充分: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40 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c. 肾功能检查:
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45 mL/min, 或血清肌酐 ≤ 1.5mg/dL
d. 肝功能检查: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3×ULN;若确诊肝转移,ALT/ SGPT 和 AST/ SGOT ≤5×ULN;
• 总胆红素 ≤1.5×ULN
• Gilbert’s 综合征患者的总胆红素必须 ≤2.5 × ULN
e.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或纽约心脏协会 (NYHA)功能分类 ≤1 级的患者。60 岁以上的患者如有缺血性心脏病、胸痛或临床上显著的心房和/或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必须经研究者评估后方可入组(如有需要可请心内科医师会诊);
f. 肺功能检查(1 秒用力呼气量 FEV1 %)≥75%的患者。
排除标准
1. 曾经进行器官移植或先前进行细胞移植者;
2.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超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 淋巴细胞清淋预处理药物以及 IL-2
•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即庆大霉素),庆大霉素超敏反应皮肤试验阴性患者除外
• BEN101 注射液输液产品配方的任何成分,包括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
3. 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稳定期脑转移,3 个月内无需药物治疗,无激素依赖者除外);
4. 患有活动性疾病,导致参与研究风险增加的患者,包括:需要系统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凝血障碍或其他心血管、呼吸系统或免疫系统的活动性重大躯体疾病;
5. 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初筛抗体阳性者;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乙肝表面抗(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 定量大于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乙型肝炎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持续接受治疗并保持稳定;
6. 既往免疫缺陷史(任何形式的原发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者),目前长期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接受类固醇作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替代疗法的患者,每天≤10 mg 泼尼松龙或其他等量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7. 在过去 3 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乳腺癌、子宫颈或膀胱原位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已得到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8.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28 天内接受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9. 既往接受过其它细胞治疗产品;
10. 既往出现≥3 级免疫介导的 AE(包括被认为与药物相关和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 AST/ALT 升高),被认为与先前的免疫调节治疗(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辅助刺激剂等)相关,并且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不能入组;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入组(肿瘤样本采集)前,患者因既往任何治疗或手术而产生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 级(根据 CTCAE V5.0 评价标准),除外:脱发、≤2 级外周神经病变、支持治疗期间保持稳定的事件(如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或其他经研究者评估无安全风险的事件;
13.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不同意在参加本研究期间使用医学上认可的避孕措施;
14. 癌症需要立即就诊或任何研究者判定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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