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患者临床招募)

徐桂花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30 00:1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患者带来新治疗希望,能有效抑制肿瘤生长,降低复发风险。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试验,评估新型HER2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面向全国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咨询报名,共创生命奇迹。报名方式:拨打400-119-1082或登录全球好药网官网。

【哈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FCN-437c 联合氟维司群治疗HR+/HER2-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FCN-437c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二线及以上H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

【哈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的生命健康。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一种在乳腺癌细胞中过度表达的蛋白,约20%-30%的乳腺癌患者存在HER2基因扩增或蛋白过度表达。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物,能有效抑制乳腺癌细胞的生长,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帮助更多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找到合适的治疗方法,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此次试验旨在评估新型HER2靶向药物在临床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三、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亮点

1. 精准治疗:HER2靶向药物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具有高度选择性,能有效抑制肿瘤生长,降低复发风险。

2. 安全性好: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HER2靶向药物具有较好的安全性,不良反应较小,患者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3. 临床招募范围广:此次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只要有意愿参加,均可咨询报名。

四、如何参与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以下条件,欢迎咨询报名: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针对HER2的靶向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或登录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报名。

五、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专业指导:全球好药网携手知名专家,为患者提供专业的临床试验指导和关爱。

2. 信息透明:全球好药网实时更新临床试验进度,确保患者了解试验的最新情况。

3. 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可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减免。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秉持“为患者寻找治疗希望”的宗旨,携手广大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推动抗癌事业的发展。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欢迎咨询报名,共创生命奇迹!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确诊为HR+、HER2-的晚期乳腺癌女性患者;

2 任意绝经状态,绝经后定义为: a.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b.年龄≥60岁; c.年龄<60岁,且在没有化疗和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和卵巢功能抑制治疗的情况下停经1年以上,同时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而正在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年龄< 60岁的停经患者,必须连续检测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

3 既往治疗标准:二线及以上患者可入组。

4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5 根据RECIST 1.1标准,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或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如果不存在可测量的病灶,则必须至少存在一个以溶骨性病变为主的骨病灶;

6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7 患者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8 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9 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 Consent Form,ICF)。

10 仅适用于围绝经期/绝经前患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和停药后至少90天内与伴侣 至少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既往治疗标准: a. 既往接受过CDK4/6抑制剂、氟维司群或依维莫司治疗; b. 针对晚期乳腺癌既往接受过超过一线的系统化疗; c. 开始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 d.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 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和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研究药物疗效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2 存在内脏危象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炎性乳腺癌;

4 存在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参加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NCI-CTCAE 5.0 版);

7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F公式计算,QTcF > 470毫秒;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 c. 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服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主要包括抗Ia、Ic、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潜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见附录6;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 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8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FCN-437c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9 已知对试验用药氟维司群,戈舍瑞林,或对FCN-437c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

10 临床疑似脑转移、脑膜转移或不稳定脑实质转移者,但稳定的脑转移可入组。

11 活 动 性 感 染 , 包 括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 HBsAg) 检 测 阳 性 , 且 乙 肝 DNA 定 量≥1.00×103IU/ml的患者;丙肝抗体(Anti-HCV)阳性;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

12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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