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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及其主要类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并重点讨论了EGFR基因突变靶向治疗在肺癌治疗中的新趋势。文章强调了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包括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及改善生活质量。同时,介绍了试验的招募对象、流程及注意事项。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交流服务。欢迎咨询了解,共同期待创新药物治疗为肺癌患者带来希望。
【贺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一线初治 EGFRm+伴 MET+ 肺癌】赛沃替尼联合奥希替尼治疗EGFRm+/MET+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赛沃替尼片沃利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MET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一线初治 EGFRm+伴 MET+ 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需要已知EGFR L858R/19外显子缺失,可盲筛C-MET蛋白表达阳性)
项目优势:赛沃替尼(Savolitinib)可选择性抑制MET激酶的磷酸化,对MET突变变的肿瘤细胞增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贺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约85%的比例。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肺癌治疗的新趋势。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中较为常见的驱动基因之一,针对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为患者带来了显著的生存获益。
二、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对于肺癌患者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
提高治疗效果:相较于传统的化疗,EGFR靶向药物能够更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延长生存期:临床试验表明,EGFR靶向药物能够显著延长患者的无疾病进展生存期,为患者争取更多生存时间。
改善生活质量:靶向药物治疗的副作用相对较小,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三、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群体: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具有EGFR基因突变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未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或愿意放弃其他治疗方式的患者。
四、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患者筛选:通过专业的医学评估,筛选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
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需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收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药物治疗:患者按照医嘱接受EGFR靶向药物治疗。
随访观察:患者需定期到医院进行随访,以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
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注意以下事项:
严格遵守医嘱,按时服药;
定期到医院进行随访检查;
如出现任何不适,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五、联系我们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或者希望加入试验,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帮助您寻找治疗希望。
六、温馨提示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也让更多患者看到了战胜病魔的希望。让我们共同期待更多创新药物的上市,为肺癌患者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符合研究入选标准的患者将接受赛沃替尼+ 奥希替尼80 mg QD治疗[基线体重≥50 kg的患者口服赛沃替尼600 mg,每日一次(QD)连续给药,基线体重<50 kg的患者口服赛沃替尼400 mg QD]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以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符合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排标准:
1.年龄大于等于18岁;
2.携带明确与EGFR-TKI敏感性有关的两种常见EGFR突变 (即外显子19缺失、L858R) 及MET阳性即MET过表达,IHC 2+或IHC 3+ (需中心实验室确认);
3.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需排除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4.对于既往曾接受过含铂辅助化放疗、新捕助化,放疗或针对进展期疾病接受过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如果PD发生在景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个月,则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5.无症状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病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2 现在罹患其它恶性肿瘤,或过去5年内患其它浸润性恶性肿瘤;
3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激素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4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如锶-89)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上述放疗不良反应未恢复;
5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小手术(活检、静脉置管术除外);
6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7 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8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1/2抗体阳性);
9 活动性乙肝[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患者;
10 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12 筛选期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F)女性>470 msec或男性>450 msec(3次12导联ECG检测结果平均值)或存在导致QTc间期延长的危险因素;
13 已知存在癌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但低分子肝素(LMWH)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研究者判断血栓稳定≥2周者可入组
14 任何重要的心律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二度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
15 研究治疗开始前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但无症状(如无神经功能障碍,癫痫或其它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和体征)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16 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情况显著影响口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17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不能遵从研究的限制和要求;
18 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
19 已知对赛沃替尼或奥希替尼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20 既往间质性肺病病史,患有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及任何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2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受试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23 任何病因及临床分期的肝硬化病史;或有其他严重肝病或慢性疾病伴严重肝脏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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