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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治疗的挑战与PD-1免疫治疗的崛起,介绍了PD-1免疫治疗的原理、临床招募详情以及参与试验的优势。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开展针对实体瘤的PD-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接受治疗,参与试验将获得专业医疗团队的支持。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更多信息。
【镇江】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镇江】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实体瘤的挑战与PD-1免疫治疗的崛起
在抗癌斗争中,实体瘤的治疗一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实体瘤包括多种癌症类型,如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PD-1免疫治疗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治疗手段,为无数患者带来了生命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知识。
二、PD-1免疫治疗:了解这一革命性疗法
PD-1(Programmed Death-1)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它在肿瘤细胞中起到了“隐身衣”的作用,使肿瘤细胞逃脱免疫系统的监视。PD-1免疫治疗药物通过抑制PD-1与肿瘤细胞的结合,激活免疫系统对肿瘤细胞的攻击,从而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三、临床招募:实体瘤患者的全新选择
目前,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PD-1免疫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这项试验旨在评估PD-1免疫治疗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四、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临床招募详情
1. 招募对象: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
2. 招募条件:患者需经过病理学确诊,且经过一线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此外,患者需满足一定的身体条件,以承受临床试验的治疗。
3. 试验流程:患者需经过筛选、入组、治疗和随访等阶段。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为何参与PD-1免疫治疗试验?
1. 先进的治疗手段:PD-1免疫治疗是当前肿瘤治疗领域的热点,具有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的特点。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关注和指导。
3. 免费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接受PD-1免疫治疗,减轻经济负担。
六、如何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报名信息和咨询服务。
七、温馨提示:携手共进,为生命续航
实体瘤(不限癌种)PD-1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抗癌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通过这一新型治疗手段,战胜病魔,重获健康。同时,也感谢每一位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是你们的勇敢和坚持,为人类抗癌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实体瘤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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