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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的挑战及其创新型治疗手段CD7细胞治疗试验。面对淋巴瘤发病率上升和传统治疗局限性,CD7细胞治疗通过个体化定制方案,展现了高效性、安全性和个性化优势。目前,该试验正全球招募患者,旨在为淋巴瘤治疗提供宝贵数据,推动科研进展。参与试验不仅有助于患者本人,也为淋巴瘤治疗技术的发展贡献力量。欢迎咨询了解,共创治疗新篇章。
【临沧】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临沧】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认识淋巴瘤及其挑战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淋巴瘤在全球范围内发病率逐年上升。面对这一严峻挑战,传统的化疗和放疗在治疗效果上存在局限性,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更为有效、副作用更低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CD7细胞治疗试验:创新的个体化治疗手段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是一项针对淋巴瘤患者的创新型临床试验。该试验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经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能够特异性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这一治疗手段的核心在于个体化,即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定制治疗方案。
三、CD7细胞治疗的优势
1. 高效性:CD7细胞治疗能够精确识别并消灭肿瘤细胞,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具有更高的治疗效果。
2. 安全性:由于CD7细胞来源于患者自身,因此避免了免疫排斥反应,安全性更高。
3. 个性化: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定制治疗方案,使治疗更加精准。
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让更多的淋巴瘤患者受益于这一创新型治疗手段,目前【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淋巴瘤患者
试验地点:全国各大三甲医院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报名
五、参与试验的意义
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不仅有助于患者本人获得更为有效的治疗,还可以为淋巴瘤的科研和治疗提供宝贵的数据。这将有助于推动淋巴瘤治疗技术的发展,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六、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的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通过【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我们有望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一起携手共进,共创淋巴瘤治疗的新篇章。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遭受淋巴瘤的困扰,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信息,为生命续航,为希望前行。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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