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9 15:4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探讨了胃癌无靶点患者的治疗困境,强调了寻找新治疗方法和药物的重要性。介绍了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试验的意义,旨在为无靶点胃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同时,提供了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招募信息,并分析了参加临床试验的优势。最后,给出了如何加入临床试验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患者积极参与,以改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固原】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胃癌溶瘤病毒】VG161晚期转移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
药品名称: VG161
基因分型:其他类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胃腺癌,胃癌,胃食管交界处癌,可以瘤内注射的胃癌患者 二线治疗失败且治疗药物需有PD-1
项目优势:VG161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抗肿瘤免疫增强型I型单纯疱疹溶瘤病毒,同时携带IL12、IL15/15RA(IL15和IL15受体α亚基)和PD-L1阻断肽(PDL1B)的基因,实现一个溶瘤病毒表达4个具有协同性抗肿瘤免疫刺激作用的基因。
【固原】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免费试验
一、胃癌无靶点患者的困境
胃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我国均居前列。许多胃癌患者在确诊时已经处于晚期,治疗难度较大。对于胃癌无靶点患者来说,传统的化疗、放疗等治疗手段效果有限,生活质量较差。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试验的意义
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试验是指针对无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靶点的胃癌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这类试验旨在探索新的治疗策略,为无靶点胃癌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通过参加这类试验,患者有机会接触到前沿的治疗方法,提高治疗效果,改善生活质量。
三、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以下是一些正在进行的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试验的招募信息,供广大患者参考:
试验名称:新型免疫治疗药物在胃癌无靶点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试验目的:评估新型免疫治疗药物在胃癌无靶点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招募对象:年龄在18-75岁的胃癌无靶点患者
试验地点:全国多家知名三甲医院
四、参加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加临床试验对患者有以下优势:
获取最新治疗信息:临床试验通常采用最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患者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前沿的治疗信息。
提高治疗效果:临床试验中的治疗方法经过严格筛选,有望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
减轻经济负担:部分临床试验提供免费药物和检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专业团队关爱:临床试验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成,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关爱和支持。
五、如何加入临床试验
如果您符合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入: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临床试验信息。
联系试验所在医院的肿瘤科医生,咨询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实时了解临床试验动态。
六、温馨提示
胃癌无靶点要求其他类试验为无靶点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参加临床试验不仅可以提高治疗效果,还能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为自己赢得更多生机。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
VG161(注射):Ib期: 分三个剂量组,VG161每周期1天(第1天);或每周期2天(第1-2天);或第一周期3天(第1-3天),第二及以后每周期2天(第1-2天),每天1次瘤内注射给药,每次1.0×10E8PFU。 IIa期:给药方案将根据Ib期临床试验结果由PI和申办方共同确定,28天一个周期。,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注射):每周期第8天和第22天各给药1次,每次3mg/kg,静脉输注,28天一个周期。
1.简要入排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其中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可以瘤内注射的胃癌患者 二线治疗失败且治疗药物需有PD-1完整入选标准1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至 7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胃或胃食管连接部腺癌患者。
4 按照《胃癌诊治指南》(CSCO,2021版),患者既往须接受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全身性治疗方案(其中必须包括抗PD-1单抗类药物)治疗失败,或经研究者判断因不良反应严重而不能继续治疗的患者。
5 能够提供既往存档病理组织蜡块和/或组织切片,或给药前愿意进行肿瘤组织活检。
6 根据 RECIST 1.1确定至少存在一个CT检查显示可测量的,并满足可接受当前剂量组注射给药体积(或IIa期首次注射给药体积)要求,可在超声引导下注射的肿瘤转移灶(注射病灶最好为主要瘤负荷病灶),且注射病灶基线最长径(淋巴结病灶为短直径)>1.5cm。
7 I型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结果(HSV-1 IgG或HSV-1 IgM)为阳性者。
8 ECOG体力状态评分0-1分。
9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10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血常规(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ANC≥1.5×10E9/L,PLT≥100×10E9/L,Hb≥85g/L,淋巴细胞计数≥1.5×10E9/L(对于淋巴细胞计数0.8×10E9/L到 1.5×10E9/L 由研究者判断是否入组); 2) 肝功能:TBIL≤1.5×ULN,ALT≤3×ULN,AST≤3×ULN; 3) 肾功能: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45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1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VG161或纳武利尤单抗,以更晚发生者计算)后至少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12 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1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其中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10mg强的松等效剂量)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脊髓转移和/或脊髓压迫者。
8 伴有活动性憩室炎或症状性胃肠溃疡者。
9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或存在疱疹感染相关的并发症(疱疹性角膜炎、脑炎、神经损伤等),并且不得间歇性或长期使用抗疱疹药物(例如,阿昔洛韦)治疗,间歇性局部使用除外。
10 其他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2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HBV-DNA检测阴性或<50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
13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 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2) QTc间期>480ms; 3) 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4)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40%; 5) 经治疗后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由研究者判定)。
14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间质性肺炎、结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疾病或综合症等);但不包括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使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使用稳定剂量的胰岛素的I型糖尿病;白癜风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
15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如免疫相关性肺炎、心肌炎等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且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安全。
16 曾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且治疗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而需要永久禁用者。
17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8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或腹水的受试者。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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