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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HER2靶点在乳腺癌治疗中的重要性,并介绍了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物及其临床试验。文章指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可通过参加靶向药试验获得最新治疗手段,提高生存质量。同时,文章详细解释了如何参加试验、试验的好处及潜在风险,并鼓励患者了解更多信息。摘要如下:乳腺癌HER2靶点治疗关键,靶向药物精准抑制肿瘤生长。本文科普HER2阳性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介绍试验意义、参与方式及好处,强调参与试验可提高生存质量。如有兴趣,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获取更多信息。
【鹤岗】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FCN-437c 联合氟维司群治疗HR+/HER2-乳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FCN-437c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二线及以上HR+、HER2-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
【鹤岗】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HER2靶点——乳腺癌治疗的关键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中HER2阳性乳腺癌约占20%-30%。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一种酪氨酸激酶受体,在HER2阳性乳腺癌中,HER2过度表达和基因扩增,导致肿瘤细胞生长、扩散加快。针对HER2靶点的治疗成为HER2阳性乳腺癌的关键。
二、靶向药物——精准治疗的利剑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深入,HER2靶点靶向药物逐渐成为乳腺癌治疗领域的热点。这类药物能够精准地识别并作用于HER2蛋白,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从而达到治疗乳腺癌的目的。如今,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三、临床试验——患者的希望之光
以下是本文的重点内容,我们将围绕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进行科普。
1. 什么是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提高生存质量。
四、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几个关键点
2. 如何参加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参加临床试验:
(1)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2)关注全球好药网等权威信息平台,获取临床试验的最新动态;
(3)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专业客服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3. 参加试验有哪些好处?
参加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可以享受到以下好处:
(1)获得最新的药物治疗,可能对病情有显著改善;
(2)接受专业团队的密切监测和指导,确保治疗安全;
(3)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部分试验药物和治疗费用免费。
4. 是否有风险?
任何药物临床试验都存在一定风险,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风险相对较低。在试验过程中,医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确保安全。如有必要,患者可以随时退出试验。
五、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精准医疗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患者将受益于这类靶向药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共同为战胜乳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确诊为HR+、HER2-的晚期乳腺癌女性患者;
2 任意绝经状态,绝经后定义为: a.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b.年龄≥60岁; c.年龄<60岁,且在没有化疗和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和卵巢功能抑制治疗的情况下停经1年以上,同时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而正在服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年龄< 60岁的停经患者,必须连续检测血FSH及雌二醇水平符合绝经后的范围;
3 既往治疗标准:二线及以上患者可入组。
4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5 根据RECIST 1.1标准,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或仅有骨转移的患者,如果不存在可测量的病灶,则必须至少存在一个以溶骨性病变为主的骨病灶;
6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7 患者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8 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9 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 Consent Form,ICF)。
10 仅适用于围绝经期/绝经前患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和停药后至少90天内与伴侣 至少采用高效的失败率<1%/年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既往治疗标准: a. 既往接受过CDK4/6抑制剂、氟维司群或依维莫司治疗; b. 针对晚期乳腺癌既往接受过超过一线的系统化疗; c. 开始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 d.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大手术治疗、肿瘤免疫治疗、 单抗类抗肿瘤药物治疗、和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研究药物疗效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2 存在内脏危象不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患者;
3 炎性乳腺癌;
4 存在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参加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根治性治疗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NCI-CTCAE 5.0 版);
7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F公式计算,QTcF > 470毫秒;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 c. 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服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主要包括抗Ia、Ic、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潜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见附录6;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 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8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患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可能损害FCN-437c吸收的情况(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9 已知对试验用药氟维司群,戈舍瑞林,或对FCN-437c或其他任何辅料过敏;
10 临床疑似脑转移、脑膜转移或不稳定脑实质转移者,但稳定的脑转移可入组。
11 活 动 性 感 染 , 包 括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 HBsAg) 检 测 阳 性 , 且 乙 肝 DNA 定 量≥1.00×103IU/ml的患者;丙肝抗体(Anti-HCV)阳性;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
12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的或不可控制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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