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5 04: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神经内分泌瘤的特性和治疗挑战,并介绍了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试验旨在为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的患者寻找潜在靶点,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招募年龄在18-75岁、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的患者。试验优势在于提高治疗效果和个性化治疗,但也面临寻找靶点和招募患者的挑战。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参与试验。
【天水】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LBL-02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 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BL-02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A1: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 2、A2: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非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 (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不包括胰腺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肺癌); 3、A3:既往未经PD-(L)1治疗的默克尔细胞癌(MCC); 4、B: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胆道腺癌,包括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 5、C1:无驱动基因:既往接受过PD-(L)1抑
项目优势:LBL-024是维立志博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PD-L1/4-1BB双特异抗体。该产品由高亲和力的抗PD-L1的单克隆抗体和抗4-1BB单链抗体组成,LBL-024能够阻断PD-1/PD-L1免疫抑制通路并条件性激活4-1BB共刺激受体,从而起到了解除免疫抑制(松刹车)和激活免疫系统(踩油门)的双重协同作用,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抗肿瘤双特异抗体。
【天水】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神经内分泌瘤概述
神经内分泌瘤是一种起源于神经内分泌细胞的肿瘤,可以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但最常见于胃肠道和肺部。由于其独特的生物学特性和临床表现,神经内分泌瘤的治疗一直以来都是医学界的一大挑战。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传统的化疗和放疗对于神经内分泌瘤的治疗效果有限,且副作用较大。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靶点被发掘,但仍有部分患者因为无靶点或靶点不明而无法接受靶向治疗。为此,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旨在为这部分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内容与招募对象
试验内容:该试验主要针对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的神经内分泌瘤患者,通过基因检测和生物信息学分析,寻找患者体内的潜在靶点,并对其进行靶向药物治疗。
招募对象:年龄在18-75岁之间,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神经内分泌瘤,且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的患者。同时,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能够耐受药物治疗,且未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
四、试验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该试验通过寻找潜在靶点,为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的神经内分泌瘤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同时,该试验还采用了精准治疗的理念,有助于提高治疗个性化水平。
挑战:试验过程中,寻找潜在靶点是一项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此外,由于神经内分泌瘤的发病率相对较低,招募足够数量的患者也是一项挑战。
五、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并希望参与试验,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完成报名。
六、温馨提示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的神经内分泌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精准治疗,提高生存质量。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试验的成功,为神经内分泌瘤患者带来更多福祉。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冻干制剂LBL-024的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2 mg/kg,每3周给药1次(1-6例);0.8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3.2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0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2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
用药时程:每次输注通常在30-120分钟内完成,首次静脉输注可在60 min以上,如无输注不良反应,后续静脉输注时间可缩短但至少30 min以上。
入选标准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中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已知对LBL-024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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