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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定义、必要性、优势、参与方式、挑战与前景。该试验旨在为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通过激活自身免疫系统抗击癌细胞。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具有广泛的治疗范围、较高的安全性和持续性。参与试验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面临提高治疗有效率、减少不良反应等挑战。随着科技进步,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有望为更多患者带来生命希望。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宣城】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细胞疗法| 肝癌】肝癌项目(IM83)
药品名称:细胞免疫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肝癌
项目优势:
【宣城】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癌症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的免疫治疗临床试验。这类试验主要针对那些传统治疗手段无效或无法承受传统治疗的患者,为他们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二、为什么需要进行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
许多癌症患者因为基因突变的不确定性,无法找到明确的靶点进行治疗。而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抗击癌细胞。这种治疗方法有望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三、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治疗范围广泛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适用于多种类型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为更多患者提供了治疗机会。
2. 安全性较高与传统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小,患者的耐受性较好。
3. 持续性强免疫治疗能够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产生持久的抗肿瘤效果。
四、如何参与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参与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
经病理学确诊为癌症患者;
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
传统治疗手段无效或无法承受传统治疗;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有意愿参与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五、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挑战与前景
虽然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何提高治疗有效率、减少不良反应、降低治疗成本等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未来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将会有更多突破,为更多癌症患者带来生命的希望。
六、温馨提示
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为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癌症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通过参与这类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重拾生活信心。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癌症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药物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
2) 经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肝癌患者,巴塞罗那 分期B-C期;
3) 既往需接受过规范的系统性治疗后发生进展或不耐受(至少一 线治疗失败,可以使用过PD-1/PD-L1药物治疗);
4) 按照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5) 肿瘤细胞表达GPC3抗原;
6) 肝功能 Child-Pugh 评分≤7分;
7) ECOG评分0-1;
8) 预计生存期≥12周;
10)实验室检查应至少满足下列规定的指标: Ø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允许使用过粒细胞 集落刺激因子(G-CSF),但在单采血前7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此 支持治疗]; Ø 血小板≥75×10^9/L(单采血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及TPO 治疗); Ø 血红蛋白≥90 g/L(单采血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及EPO治 疗 ); Ø 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Ø 血清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 Ø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 Ø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5.0倍正常值上限; Ø 肌酐清除率≥60 ml/min;
11)左心室射血分数为>50%。
排除标准
1) 经研究者判定患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 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等;
2) 癫痫病史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的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3) 单采血前1周内接受了化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肝动脉化疗栓 塞治疗、射频消融治疗、针对非靶病灶的放疗或接受了其它抗肿瘤治疗 药物洗脱期不足5个半衰期;
4) 单采前3天内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允许局部使用)或其他免疫抑制 剂治疗者;
5) 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原位宫颈癌、皮肤基底 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6) 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受试者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
7)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 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或严重心律 失常不能用药物控制或对研究治疗有潜在影响;
8)合并其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9)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滴度>2000 IU/ml的受试者(HBsAg阳性但外周血HBV DNA滴 度<2000 IU/ml且按《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版》接受抗病毒治疗 的受试者可以入选);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 >500 IU/ml ;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除非经研究者与资助方 综合评估不影响细胞制备及患者治疗)
10)筛选期已怀孕或正在哺乳者,或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1年内计划 妊娠者或伴侣在其治疗结束后1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1)在细胞单采前1周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
12)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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