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7 15:0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肝癌作为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特别针对无明确靶点的治疗困境。介绍了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寻找潜在治疗靶点,为无靶点肝癌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文章详细阐述了试验的目的、流程、参与条件和优势,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方式。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望获得免费治疗和专业的医疗服务,为我国肝癌治疗领域带来发展,提高患者生存率。
【上海】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肝细胞癌CAR-T细胞】评价C-CAR031装甲型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C-CAR031装甲型CAR-T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学确诊的肝细胞癌,且至少经过一线规范化全身系统治疗失败;
项目优势:C-CAR031是一种靶向GPC3(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的新型装甲型自体CAR-T细胞疗法。由阿斯利康和西比曼生物联合研发,使用阿斯利康特有的“装甲发现平台[即转化生长因子显性失活-β受体II(dnTGFβRII)]”进行设计,并在中国进行生产。
【上海】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肝癌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其中许多患者因无明确靶点而面临治疗困境。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的发展,肝癌无靶点患者有了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介绍一种创新的临床试验——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肝癌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一、什么是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该试验通过筛选特定药物,寻找患者体内的潜在靶点,从而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靶向治疗方案。
二、试验的目的和意义
1. 寻找无靶点肝癌患者的潜在治疗靶点,提高治疗效果。
2. 探索新的靶向治疗药物,为无靶点肝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3. 为肝癌患者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减少治疗副作用。
4. 推动我国肝癌治疗领域的发展,提高肝癌患者生存率。
三、试验流程及参与条件
1. 患者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加试验。
2. 筛选评估:专业医疗团队对患者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入组试验:符合条件患者将入组试验,接受针对性的靶向治疗。
4. 随访观察:治疗过程中,患者需定期随访,观察病情变化。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
1.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体内潜在靶点,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
2. 先进技术:试验采用国际先进的靶向治疗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3. 专业团队:由知名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全程服务。
4. 免费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可免费获得靶向治疗药物及相关检查。
五、如何参与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病情等。
3. 等待专业医疗团队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4. 符合条件者将入组试验,开始接受治疗。
六、温馨提示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针对性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欢迎有需要的患者咨询报名。让我们一起为肝癌患者寻找更多的治疗可能!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给药方案:回输1次,采用单次给药设置。
完整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年龄18〜70岁
3、经组织学确诊的肝细胞癌(HCC)并符合以下要求:
a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期或C期(BCLC B/C)
b肝功能Child-Pugh评分<6分
c肿瘤组织中至少20%的肿瘤细胞GPC3阳性表达(不限制胞 浆或胞膜),其中细胞膜阳性表达不低于5%;
4.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针对HCC的规范化全身性系统治疗后复 发/进展,或者因特定原因无法接受或无法耐受全身性系统治 疗。规范化系统治疗药物可包括:靶向药物(如索拉菲尼、仑 伐替尼、多纳非尼、阿帕替尼)、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阿替利 珠单抗、帕博利珠单抗、卡瑞利珠单抗、信迪利单抗、纳武利 尤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替雷利单抗)或化疗药物(如奥沙利 钳、氟尿疇呢)。
5.至少有1处可测量靶病灶(根据RECISTvl.l定义)
6.入选和治疗前世界卫生组织(WHO) /ECOG体能状态(PS)评 分为0或1分
7.预计生存期N12周
8.经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LVEF) >45%
9.肺部无活动性感染
10.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
a.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x109/L
b.淋巴细胞计数>0.4x109/L
c.血小板计数>60x109/L
d.血红蛋白>80g/L
血生化
e.血清总胆红素<2xULN (正常值上限)
f.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 <5xULN
g.血清肌酣<1.5xULN
凝血功能
h.凝血酶原时间(PT): PT延长<4s
11.无HBV感染史,或者筛选时HBV DNA <500IU/ml (或2500 copies/ml),并根据治疗指南在研究全程进行抗病毒相关治疗
12.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清或尿妊娠检测必须呈阴性;
13.未 绝育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釆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同意在研究期间戒酒
排除标准
1.具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细胞产品中的辅料DMSO过敏
2.有肝移植史
3.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
4.肿瘤体积大于70%肝组织
5.门静脉主干癌栓
6.中度及以上腹水
7.骨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有肝性脑病、癫痫、脑血管 意外等CNS受累疾病
8.单采前6周内接受过放疗
9.单采前4周内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手术、消融、介入)或单采 前存在未愈合伤口
10.接受过系统治疗且在单釆前不达洗脱期最低要求:
a.免疫检查点抑制剂:6周
b.试验性抗癌药物或其它包括中草药、中成药在内的机制尚不 明确的抗肿瘤系统治疗:2周
C.全身治疗剂量的类固醇(吸入类固醇除外)或其它免疫调节 剂(包括:白介素、干扰素、胸腺素等):2周
11.有其它原发性癌症史,以下除外:
a.经切除治愈的非黑色素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
b.治愈的原位癌(如: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等)
12.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阳性)
13.梅毒感染
14.活动性或有免疫缺陷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HIV、系统性红斑狼 疮、炎症性肠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Graves氏病、 垂体炎等;以下除外:白瘢风或脱发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且接受过激素替代疗法后病情稳定的患者、无需系统性治疗的任何慢 性皮肤病以及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其他疾病)
15.持续性或活动性感染(预防性抗感染用药除外)
16.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病、糖尿病、心率失常、症状性充血性心力 ―1—> 、口衰竭
17.有明显临床证据表明痴呆或精神状态改变
18.心功能不全: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标 准属于III或IV级
19.不稳定的心脏或肺部疾病
20.明显的出血风险或倾向
21.处在妊娠或哺乳期,或研究期间有孕育计划
22.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增加受试者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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