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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作用机制、招募条件及参与试验的优势。PD-1靶点靶向药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试验对招募对象有严格条件,参与试验可提前使用新型治疗手段、获得专业团队关注、提高生存质量,并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全球好药网提供试验相关信息和服务,助力患者参与试验。本文呼吁共同期待PD-1靶点靶向药试验成果,为宫颈癌患者带来希望。
【遵义】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宫颈癌暂停】评价GLS-010注射液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持续、复发/转移的宫颈癌患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GLS-010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一线)
项目优势:GLS-010注射液【商品名:誉妥,通用名:赛帕利单抗(Zimberelimab)】是由誉衡生物委托药明生物研发的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具有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GLS-010通过特异性结合淋巴细胞表面的PD-1分子,阻断导致肿瘤免疫耐受的PD-1/PD-L1通路,重新激活淋巴细胞的抗肿瘤活性,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遵义】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宫颈癌是全球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健康。近年来,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PD-1靶点靶向药物在宫颈癌治疗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PD-1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这一新型治疗手段在宫颈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PD-1靶点靶向药的作用机制
PD-1(程序性死亡蛋白1)是一种在T细胞上表达的免疫检查点蛋白。PD-1与PD-L1(程序性死亡蛋白配体1)结合后,可以抑制T细胞的活化和增殖,降低免疫反应。PD-1靶点靶向药物通过抑制PD-1/PD-L1通路,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发挥抗肿瘤免疫效应。
三、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条件
为了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对招募对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以下为部分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宫颈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PD-1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具备良好的器官功能;
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提前接受新型治疗手段: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提前使用PD-1靶点靶向药物,享受这一新型治疗手段带来的益处。
2. 专业团队全程跟踪: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团队的全程关注和指导,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提高生存质量:PD-1靶点靶向药物具有较好的耐受性,能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4. 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试验结果将为宫颈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为后续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始终关注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我们携手临床试验机构,为患者提供以下服务:
提供临床试验信息,帮助患者了解试验详情;
协助患者与临床试验机构对接,确保招募顺利进行;
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解答治疗过程中的疑问;
关注试验进展,及时传递最新研究成果。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和专业的指导。
六、温馨提示
宫颈癌PD-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携手各方力量,为患者提供更多优质服务。让我们共同期待PD-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果,为宫颈癌患者带来更美好的未来!
入选标准
1、参与研究前受试者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5岁,女性。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12周。
5、PD-L1表达水平为CPS≥1,经组织学确诊的宫颈癌,允许的病理类型为鳞癌、腺癌或腺鳞癌。
6、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持续、复发或转移性(国际妇产科协会[FIGO] IVB 期)宫颈癌的系统性药物治疗,且不能行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者。
7、根据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之前接受过放疗或经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的病灶仅可作为非靶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经活检证实病灶具体肿瘤活性且病灶可测量。
8、良好的器官功能。
9、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首次用药前3 天内血HCG检测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筛选期到末次给药结束后至少6个月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每年失败率< 1%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与抑制排卵相关的复方(含雌激素和孕激素)或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双侧输卵管结扎和/或堵塞、男性绝育和宫内节育器);已切除子宫或绝经的受试者除外(绝经定义:无替代医学原因的前提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血清促卵泡激素水平在绝经后女性的实验室参考范围之内)。
排除标准
1、有潜在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放射治疗)机会的宫颈癌患者。
2、经过针对持续、复发/转移宫颈癌进行过系统性药物治疗的;既往4周内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放疗之前的新辅助治疗、辅助化疗、用作放射增敏剂的化疗者。
3、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既往接受过脑部转移的治疗(化疗除外)且影像学显示稳定的可入选。
4、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尿路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或原位癌(如乳腺癌)。
5、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6、患有其他严重的活动性感染者。
7、HIV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500 IU/mL 或>2500 copies/mL)、活动性丙肝、活动性结核病、梅毒活动期感染者。
8、在随机分组前,毒性和/或手术并发症未充分恢复到1级及以下(脱发除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
9、对GLS-010和/或其任何辅料存在重度超敏反应的(≥3级)。
10、对顺铂、卡铂、紫杉醇、贝伐珠单抗的任何组分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
11、哺乳及备孕者。
12、接受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实体干细胞移植者。
13、有精神疾病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4、依从性差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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