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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fascin蛋白作为新型治疗靶点的意义,以及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的新希望。同时,文章介绍了全球好药网协助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招募信息,分享了部分患者的治疗经历,并呼吁广大患者携手共进,共创抗癌奇迹。
【秦皇岛】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5月16日启动】评价 DC05F01 在中国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 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开放、 剂量探索的Ⅰ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 DC05F01 【fascin蛋白抑制剂】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ascin蛋白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项目优先招募妇科肿瘤(注:结直肠癌暂不行招募)
项目优势: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秦皇岛】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 概述:认识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
在抗癌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每一次新药的研发都为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近年来,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物临床试验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科普这一领域的知识,帮助广大患者了解这一全新治疗手段。
二、 fascin蛋白:实体瘤治疗的新靶点
Fascin蛋白是一种细胞骨架蛋白,参与细胞形态的维持和细胞运动。研究发现,fascin蛋白在多种实体瘤中表达异常,与肿瘤的侵袭、转移密切相关。因此,以fascin蛋白为靶点的抗癌药物研究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三、 靶向药试验:为实体瘤患者带来希望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创新性的治疗方法。通过抑制fascin蛋白的功能,靶向药物能够有效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四、 临床招募:加入抗癌新药试验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协助多家医疗机构开展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招募工作。以下是关于招募的一些关键信息:
1. 招募对象: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
2. 招募条件:患者需经过病理确诊,且fascin蛋白表达阳性。具体招募条件请咨询相关医疗机构。
3. 参与方式: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了解更多试验详情。
五、 抗癌新篇章:患者的故事
以下是部分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故事,他们的经历或许能给您带来信心和希望。
案例一:李先生,肺癌患者。在参加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前,病情已多处转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肿瘤明显缩小,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案例二:张女士,乳腺癌患者。在传统治疗无效后,参与了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目前,病情稳定,生活质量良好。
六、 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抗癌奇迹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抗癌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此类新药的研发进展,并为广大患者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抗癌奇迹,为生命加油!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中国男性或女性;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难治性或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
(4)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 /L;
2) 血红蛋白(HGB)≥90g/L;
3) 血小板(PLT)>100×109 /L;
4) 总胆红素(TBIL)≤1.5mg/dL;
5) 白蛋白(ALB)≥3g/dL;
6)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肽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存在肝转移,AST/ALT/ALP<5×ULN;
7) 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
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7)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首次给药前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有生育潜力定义为:经历月经初潮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等)或未绝经[绝经定义为:在适当年龄(如>45岁)连续至少12个月闭经并伴有一定的临床表现]};
(8) 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9)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本试验用药方案及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药物者;
(3) 化疗、放疗、生物制剂、激素或既往研究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1~2级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4) 入组前4周内存在未经治疗的脑转移肿瘤或经过治疗但尚未达到影像学和临床稳定(即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肿瘤;
(5) 基线 QT/QTc 间期延长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采用 Fridericia公式计算,女性 QTc 间期>470 毫秒,男性>450 毫秒);
(6) 基线心电图显示传导异常或活动性缺血且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入组前存在未控制稳定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精神病/社交障碍,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依从性;
(8) 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肠梗阻或胃肠道穿孔病史;
(9)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10)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细胞色素 P450(CYP)3A4、CYP1A2 和/或CYP2D6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或其伴侣)有生育计划;
(14) 研究者判断因其他原因(如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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