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9 03: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针对实体瘤的CSF1R免疫治疗试验,一种新型肿瘤治疗方法,通过抑制CSF1R信号通路增强免疫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患者,全面评估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享受个性化治疗方案、专业医疗团队指导,并为后续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拨打400-119-1082咨询热线参与试验,开启抗癌新篇章。
【汉中】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44】评价BC006单抗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包括腱鞘巨细胞瘤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和药效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BC006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SF1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包括腱鞘巨细胞瘤
项目优势: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汉中】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人类与癌症的斗争中,每一次科学技术的进步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如今,一种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CSF1R免疫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并告诉您如何参与其中。
二、什么是CSF1R免疫治疗?
CSF1R(集落刺激因子1受体)免疫治疗是一种新型的肿瘤治疗方法,通过抑制CSF1R信号通路,增强免疫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相比,CSF1R免疫治疗具有更高的靶向性和更低的副作用,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招募对象
本次CSF1R免疫治疗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无论您是哪种类型的肿瘤患者,都有机会参与到这一试验中。试验将全面评估CSF1R免疫治疗在实体瘤治疗中的效果和安全性,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四、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参与CSF1R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将接受详细的病情评估,包括病理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医生将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治疗过程中,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便及时评估治疗效果和调整治疗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试验的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无严重的心、肝、肾等器官疾病;
愿意接受并遵守试验的各项规定。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CSF1R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优势:
获得最新的治疗技术,提高治疗效果;
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指导;
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宝贵的治疗经验;
为后续的肿瘤治疗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和评估;
填写相关表格,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SF1R免疫治疗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您将有机会获得最新的治疗技术,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您的咨询,共同开启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1.须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3.临床诊断: 剂量递增阶段(Ia 期):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腱鞘巨细胞瘤患者:初治不可完全切除、术后复发不可完全切除或拒绝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现阶段无标准治疗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包括且不限于肝癌、结直肠癌、胰腺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肺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剂量扩展阶段(Ib 期): 队列 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腱鞘巨细胞瘤患者:初治不可完全切除、术后复发不可完全切除或拒绝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其他队列:对 Ia 期研究治疗应答敏感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现阶段无标准治疗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
4.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Ia 期: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Ib 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实体瘤根据 RECIST1.1 标准);
6.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7.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骨髓功能:ANC≥1.5×109/L,PLT≥90×109/L,Hb≥90g/L。 肝功能:TBIL≤1.5×ULN,ALT≤2.5×ULN,AST≤2.5×ULN(肝转移患者ALT≤5×ULN,AST≤5×ULN);肾功能: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附录 6: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倍 ULN;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首次用药 6 周内;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为距首次用药 2 周内;小分子靶向药物距首次用药 2 周内,半衰期较长的大分子靶向药物距离首次用药 6 周内;免疫治疗为距首次用药 6 周内;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距首次用药 2 周内;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骨转移姑息治疗);
2. 既往使用过抗 CSF-1R 抑制剂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严重外伤尚未恢复者;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及研究者判断没有安全性风险的其它不良反应除外);
5. 未经治疗或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的患者(接受过治疗且症状稳定、影像学检查显示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4 周,且无脑水肿证据、且无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情况的患者允许入选);
6. 既往 2 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即,使用改善病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用于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不被视为系统治疗;
7.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8. 过去两年内呈活动性的其他恶性肿瘤(经过根治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9.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HBsAg 阳性且 HBV-DNA>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HCV-Ab 阳性且 HCV-RNA>正常值上限);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
10.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6 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患者;
11. 已知一年内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2.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3. 1 型或 2 型糖尿病控制不佳者
14. 哺乳期女性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
16. 对已知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或禁忌者
17. 有症状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且需要反复穿刺引流治疗不能缓解的患者;接受治疗(包括治疗性胸腔穿刺术或腹腔穿刺术)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允许入选;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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