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5 06:5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鼻咽癌不限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该试验面向所有鼻咽癌患者,不受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限制,让患者有机会尝试新药。参与试验可提前使用新药、提高治疗效果,并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文中详细说明了如何参与试验及注意事项,同时强调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平台,将持续提供相关最新信息。携手共进,为生命续航。
【长沙】鼻咽癌不限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20】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在中国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Ⅰ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盐酸米托蒽醌脂质【化疗药】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不限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石药集团
【长沙】鼻咽癌不限免费试验
一、鼻咽癌不限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鼻咽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抗癌新药的研究与开发,越来越多的患者看到了治愈的希望。而“鼻咽癌不限试验”则为广大患者提供了一个参与新药临床试验的宝贵机会,让他们在抗击病魔的过程中多一份信心和力量。
二、什么是鼻咽癌不限试验?
鼻咽癌不限试验,顾名思义,是指针对鼻咽癌患者的临床试验,不受患者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这意味着,无论患者的病情如何,都有机会参与到这一试验中,尝试最新的抗癌药物,为治疗带来新的可能性。
三、参与鼻咽癌不限试验的意义
1. 提前接触新药: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以提前使用到尚未上市的新药,这些新药往往具有更好的疗效和更低的副作用。
2. 提高治疗效果:新药临床试验的目的在于评估药物的疗效,患者参与试验过程中,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3. 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临床试验的结果将为后续治疗提供重要依据,有助于制定更精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4. 支持抗癌药物研发:患者的参与将有助于推动抗癌药物的研发进程,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四、如何参与鼻咽癌不限试验?
1. 了解临床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鼻咽癌不限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药物、试验机构、联系方式等。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向专业医生咨询,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五、注意事项
1. 患者在参与临床试验前,应充分了解试验药物的副作用及可能的风险。
2. 患者应遵守临床试验的规定,按时服药、复查,并如实报告病情变化。
3. 患者在试验过程中,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寻求帮助。
六、温馨提示
鼻咽癌不限试验为患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治疗途径,让更多患者看到了治愈的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鼻咽癌不限试验的进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65 周岁,男女不限; 3.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4.经研究者判定的常规治疗无效的或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实体瘤 患者,包括当前无标准治疗、患者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等; 5.基线至少存在一处符合 RECIST 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6.ECOG 评分 0~1; 7.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恢复至≤1 级(脱发、色素沉着或研究中 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性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8.受试者实验室检查数值符合以下要求: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1.5x109/L(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 G-CSF 升白 治疗); 2)血红蛋白(Hb)≥9.0 g/dL(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 未接受输注红细胞治疗);3)血小板≥100x109 /L(实验室检查 前 2 周内,未接受输注血小板治疗); 4)肌酐≤1.5x ULN; 5) 总胆红素≤1.5x ULN; 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天冬氨酸 氨基转移酶(ALT)≤3x ULN; 7)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x ULN; 9.女性受试者尿或血 HCG 阴性(绝经和子宫切除除外);受试者 及其伴侣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用药结束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 措施;
排除标准
1.对米托蒽醌或脂质体类药物有严重过敏;
2. 脑或脑膜转移受试者;
3. 生存期<3 个月;
4. 慢性乙型肝炎(HBsAg 或 HBcAb 阳性且 HBV DNA≥1000 IU/mL)、 慢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检测值下 限)、HIV 抗体阳性的患者;
5. 研究药物给前 1 周内患有需要静脉输注的活动性细菌感染或 真菌感染或病毒感染; 6.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者(如放疗,靶向 治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在首次给药前 2 周接受过获 批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治疗;
7.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用药品治疗;
8. 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术后未恢复的受试者, 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9. 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研究者判定的严重的血栓形成或栓塞事 件,例如肺栓塞等; 10. 既往 3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活动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部可治性癌 症除外,例如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或原位前列腺、 宫颈或乳腺癌 ;
11. 心脏功能异常,包括:
1)长 QTc 综合征或 QTc 间期>480 ms;
2) 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
3)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未控制的心律失常;
4)慢性充血性心力 衰竭病史,NYHA≥3 级;
5)心脏射血分数低于 50%;
6) CTCAE≥3 级的心脏瓣膜病;
7)不可控的高血压(定义为在药物控制情况 下,多次测量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8) 在 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严重的心包疾病 病史、有急性缺血性或活动性传导系异常的心电图证据;
12. 曾接受过阿霉素或其他蒽环类治疗,且阿霉素累积剂量超过 350 mg/m2(蒽环类等效剂量计算:1 mg 阿霉素=2 mg 表柔比星=2 mg 吡柔比星=2 mg 柔红霉素=0.5 mg 去甲氧柔红霉素=0.45 mg 米 托蒽醌;阿霉素脂质体不计算累积剂量);
13. 哺乳期妇女;
14. 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 经研究者判定,可能 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得到有效控 制的糖尿病、需要透析的肾脏疾病、严重的肝脏疾病、危及生命 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和出血性疾病、药物滥用、神经系统疾病等); 15.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情况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