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临床试验全国招募)

张燕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09-13 16:38:1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一种针对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创新疗法。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患者自身免疫细胞,使其特异性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该试验具有高度特异性、持久性和安全性,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招募患者进行临床试验。参与试验不仅有助于患者治疗,还能推动我国细胞治疗技术发展。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电话400-119-1082咨询。

【三沙】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CAR-T疗法招募

药品名称:CAR-T疗法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19,CD2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CD19,CD20阳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项目优势:

【三沙】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中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是最常见的类型。CD20是一种存在于B细胞表面的蛋白质,约85%的非霍奇金淋巴瘤细胞表达CD20。近年来,针对CD20的细胞治疗试验成为淋巴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原理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能够特异性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具体步骤如下:

从患者体内采集免疫细胞;

对免疫细胞进行基因改造,使其表达针对CD20的抗体;

将改造后的免疫细胞重新输注回患者体内,发挥抗肿瘤作用。

三、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治疗方法相比,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高度特异性:针对性强,只对表达CD20的肿瘤细胞产生作用,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持久性:细胞治疗试验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产生持久性的抗肿瘤效果。

安全性好:采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减少免疫排斥反应,降低副作用。

四、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信息

为了进一步验证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效果,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相关临床试验,面向全球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年龄18-70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

入选条件:肿瘤细胞表达CD20,未接受过细胞治疗,无严重并发症。

联系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五、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的意义

参与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不仅有助于患者自身病情的治疗,还能为我国淋巴瘤治疗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意义:

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提高治疗效果。

推动我国细胞治疗技术的发展,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积累临床数据,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20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创新疗法,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助力,战胜病魔!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为CD19 阳性,具体类型包括弥漫大 B 淋巴瘤(DLBCL)(非特指型)、3b 级滤泡淋巴瘤(FL)、弥漫大 B 转化型滤泡淋巴瘤(Transformed follicular lymphoma, TFL)与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PMBCL),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伴 MYC 和 BCL2 和/或 BCL6 重排),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对患者既往治疗情况的规定如下(满足其中至少一条):

a. 至少二线治疗后(必须已经使用过蒽环类药物)复发、未缓解或进展,如既往化疗治疗(包括所有线数)最佳疗效为 SD,则该线治疗必须满 2 个周期;

b.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未缓解或进展;

2)CD20 阳性的患者应经过相应的靶向治疗;

3)患者必须有可评估的疾病证据(根据 Lugano2014 标准);

4)年龄≥18 岁;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ECOG 评分 0-1 分(参考附件 2);

7)育龄妇女在试验开始前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直至最后一次随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8)单采血前 3 天内血细胞分析:

 血红蛋白(Hemoglobin, Hb)≥90g/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 中性粒细胞(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1×109/L;

 血小板(Platelet count, PLT)≥75×10

9/L(血细胞分析前至少 3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

 淋巴细胞绝对数≥0.3×109/L;

9)肝、肾、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 肌酐清除率≥60ml/min(计算公式参考附件 3);

 ALT(Alanine transaminase, ALT)/AST(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2.5 倍正常上限;

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 左心室射血分数≥ 50%,无有临床意义的 ECG(Electrocardiogram, ECG)

结果;

 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5%;

10)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判断接受 CAR-T 治疗可能有风险的消化道侵犯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的患者;

2) 具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患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者;

3) 采血期前 3 天内使用化疗或放疗者;

4) 采血期前 5 天内合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者(最近或目前正在使用吸入类固醇的除外);

5) 采血期前 5 天内使用刺激骨髓造血细胞生成药物者;

6) 之前使用过任何基因治疗产品者;

7) 癫痫病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8)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virus

surface antigen , 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Hepatitis B Virus Deoxyribo Nucleic

Acid, HBV DNA)滴度检测高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 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 HCV RNA(Hepatitis C Virus RibonucleicAcid, HCV RNA)阳性者;艾滋病病毒、梅毒感染者;

9) 非黑色素性皮肤癌或原位癌(例如,子宫颈、膀胱、乳腺)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处于无病状态已至少超过 3 年);

10) 在入组前 14 天内,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物控制的或不可控的感染(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对于单纯性尿路感染以及细菌性咽炎,如果研究者评估通过对症治疗可以控制,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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