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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CD19靶点靶向药物在癌症治疗中的研究热点,介绍了CD19靶点靶向药物的作用机制和临床试验目的。通过临床试验,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治疗希望。同时,文章详细说明了参与临床试验的条件、优势和报名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抗癌事业发展。
【喀什】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白血病】RC19D2注射液CAR-T-19(抗CD19单链抗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治疗25岁(含)以下CD19阳性复发/难治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单臂、开放的Ⅰ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RC19D2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19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项目优势:迪诺仑赛注射液(RC19D2)依托永泰生物独立拥有的免疫细胞药物研发平台,在表达CD19单链抗体嵌合抗原受体基础上,同时表达阻断TGF-β信号的因子,使之具备识别和杀伤表达CD19分子靶细胞能力并拮抗TGF-β信号的功能,从而达到延长体内CAR-T细胞存活时间并促进CAR-T细胞浸润的目的,以期提高CAR-T类产品对于复发或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r/r DLBCL)的缓解率,解决CAR-T细胞治疗持久性不够、治疗效果欠佳及预防肿瘤复发的痛点,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
【喀什】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癌症治疗的领域,靶向药物以其精准、高效的特点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近年来,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创新疗法,并为患者提供参与临床试验的机会。
二、什么是CD19靶点靶向药?
CD19是一种存在于B细胞表面的蛋白质,它在B细胞发育和存活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CD19靶点靶向药通过特异性结合CD19,激活免疫系统,从而杀死癌细胞。这种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因此副作用相对较低。
三、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
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在临床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招募一定数量的患者参与试验,研究人员可以收集药物在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癌症患者中的疗效数据,为药物上市提供科学依据。
四、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
以下是参与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基本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癌症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CD19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优势:
接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获得专业医生团队的全程跟踪和指导;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部分费用可报销;
为我国抗癌事业作出贡献,助力新药研发。
六、如何参与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完成报名流程。
七、温馨提示
癌症CD19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还能为我国抗癌事业作出贡献。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开启精准治疗新篇章,为癌症患者筑起希望之桥!
入选标准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筛选时年龄25岁(含)以下,性别不限;
复发/难治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复发或难治定义:首次缓解后12个月内复发;或
标准化疗方案2个周期未达到完全缓解的初次难治;或
一线或多线挽救化疗后未达到完全缓解或复发;或
自体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
Ph+ALL受试者以下情况可以入选。
至少接受过二种TKI(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后复发或难治;如伴t315i突变的Ph+ALL受试者对一、二代TKI类药物耐药,在缺乏有效的TKI类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不要求受试者必须接受至少两种TKI类药物治疗;
无法耐受TKI治疗;
存在TKI治疗的禁忌症;
进入研究前3个月内测得骨髓(BM)或外周血(PB)肿瘤细胞表达CD19;
最近一次治疗所带来的毒副作用应恢复至≤1级(持续性脱发除外);
器官功能完好(ALT≤5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
Karnofsky评分(≥16岁)≥70或 Lansky(<16岁)评分≥50;
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具备足够的静脉通路(进行单采或静脉采血),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排除标准
髓外复发;
患有遗传学疾病,唐氏综合症除外;
患有伯基特淋巴瘤/白血病;
之前接受过抗CD19 /抗CD3疗法,或任何其他抗CD19疗法治疗;
有其它恶性肿瘤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甲状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肝病毒DNA高于正常值上限、丙肝抗体(HCV Ab)阳性且丙肝病毒RNA定量高于正常值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EB病毒DNA高于正常值上限或巨细胞病毒DNA高于正常值上限;
存在或怀疑有无法控制的或需要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者;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Ⅱ度至Ⅳ度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CAR-T-19采血前1周内曾使用皮质类固醇者;
在清淋化疗后细胞回输前桥接其它化疗者;
移植供者入选标准:
移植供者排除标准: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筛选时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阳性;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V DNA定量高于正常值上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HCV RNA定量高于正常值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EB病毒DNA高于正常值上限、巨细胞病毒DNA 高于正常值上限;
存在或怀疑有无法控制的或需要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者;
采血前1周内曾使用皮质类固醇者;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的情况。
曾作为移植供者为该受试者捐献过骨髓/造血干细胞;
筛选时年龄8周岁或以上;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如适用)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具备足够的静脉通路(进行单采或静脉采血),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脑脊液中查出肿瘤细胞;
筛选前4周内接受任何抗T细胞的治疗;
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及伴侣或女性拒绝在研究期内及CAR-T-19细胞回输后2年内避孕;
筛选前4周之内参加了其它临床试验的患者;
对白蛋白、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
器官移植术后者(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本次临床试验(如依从性差、药物滥用等);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HS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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