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0 11:4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占比约85%。近年来,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突破,为患者带来新希望。C-MET靶点与NSCLC的发生、发展和转移密切相关,靶向药物能有效抑制肿瘤生长。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正开展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评估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了解试验信息,为生命续航提供希望。患者可通过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与。
【绥化】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剩余9例名额】GST-HG161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c-Met异常的非小细胞肺癌,c-Met基因14突变
项目优势:GST-HG161是一款广生堂自主创新结构全口服的小分子化药,拥有其全球知识产权。该药是独特的专一性靶向c-Met抑制药物。
【绥化】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占所有肺癌病例的约85%。在众多治疗手段中,靶向治疗因其精准、高效的特点备受关注。近年来,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二、C-MET靶点: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靶标
C-MET是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其异常激活与非小细胞肺癌的发生、发展和转移密切相关。研究人员发现,针对C-MET靶点的靶向药物能够有效抑制肿瘤生长,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策略。
三、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共筑希望
目前,全球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该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面向广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希望通过科学严谨的试验,为患者带来更多治疗希望。
四、试验流程:严谨科学,确保患者权益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试验流程包括:
1. 患者报名: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了解试验相关信息。
2. 筛选评估:医疗机构对报名患者进行筛选,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入组试验:符合条件患者进入试验组,接受靶向药物治疗。
4. 随访观察: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5. 数据收集:收集患者治疗数据,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关注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患者带来更多治疗希望。
六、参与试验,为生命续航
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非小细胞肺癌,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相关信息。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续航,揭开希望之光!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C-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为生命续航带来了希望。让我们关注这一突破性疗法,携手共筑抗癌之路。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研发,为患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目前标准治疗失败或无任何的标准治疗,或不适合标准治疗;初治/经治
4. 经检测确认 c-Met 阳性实体瘤患者。c-Met 阳性的定义为:1)c-Met IHC 表达(阳性标准:1+及以上,或 25%+及以上);2)c-Met FISH 扩增;3)c-Met 基因 14 外显子突变(二代基因测序或 PCR),以上 3 种方法任一阳性即可入组;
5.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 1 处可评估的病灶(扩展阶段:至少有 1 处可测量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 0 或 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骨髓:血红蛋白≥9.0 g/d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血小板 ≥75×109 /L;◼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LT≤2.5×ULN,AST≤2.5×ULN;如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允许总胆红素≤2×ULN,ALT≤5×ULN,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 50mL/min;◼ 其它实验室检查指标:脂肪酶≤1.5×ULN,淀粉酶≤1.5×ULN,白蛋白≥28g/L;
8.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9. 能生育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 180 天期间内,用有效的方法进行生育控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绝经前期的女性和绝经开始前 2 年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首剂研究药物之前 7 天(含)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基 线 期 心 电 图 QT/QTcF 间 期 延 长 者( QTcF = QT/(RR^0.33) ,QTcF:>480ms)
◼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6 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 Crohn’s 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 值>1000 拷贝数/mL 或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 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 周,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除外)。
8. 参加本次试验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接受过其他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9.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 c-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GF/MET 的药物;
1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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