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0 17:5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常见的健康问题,约占肺癌病例的85%,常因早期症状不明显而错过治疗时机。FGFR靶点作为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新突破,已成为研究热点。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FGFR靶点抑制剂临床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试验招募18-75岁、存在FGFR基因异常的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和专业医疗服务。参与试验将推动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
【眉山】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口服 FGFR抑制剂SC0011片一项抗肿瘤新药SC0011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SC0011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C0011是一款泛FGFR抑制剂,对于FGF以及FGFR1~4均有靶向作用,有望成为与FGF相关的、或由FGFR突变驱动的多种类型的实体瘤患者的希望。
【眉山】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一个不容忽视的全球健康问题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许多患者在发现时已处于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肺癌治疗领域的热点。
二、FGFR靶点: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突破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是一种重要的细胞信号通路分子,参与细胞增殖、分化和存活等过程。研究发现,FGFR基因异常在非小细胞肺癌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这使得FGFR成为肺癌治疗的一个重要靶点。
三、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的新希望
为了探寻更有效的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方法,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针对FGFR靶点的靶向药临床试验。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试验药物:FGFR靶点抑制剂
本次试验的药物是一种针对FGFR靶点的抑制剂,通过抑制FGFR信号通路,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在前期研究中,该药物已显示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和安全性。
五、招募对象:符合条件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为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且存在FGFR基因异常的患者。具体招募条件如下: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存在FGFR基因突变或扩增;
未经系统性治疗或经过系统性治疗后出现进展;
无心、肝、肾等严重并发症。
六、试验流程:严谨、合规、人性化
本次试验分为筛查期、治疗期和随访期。患者需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进行相关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入组条件。入组后,患者将接受FGFR靶点抑制剂的靶向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七、患者权益:免费治疗、专业团队跟踪服务
参与本次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权益:
免费接受FGFR靶点抑制剂的靶向治疗;
享受专业医疗团队提供的全程医疗服务;
在试验结束后,获得相应的交通补贴。
八、报名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希望参与本次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报名信息和咨询服务。
九、温馨提示:共筑肺癌治疗新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我国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同时,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和临床试验,为患者提供更多权威、实用的信息。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SC0011片的规格:1mg、30片/瓶,5mg、30片/瓶;用法用量:受试者经筛选合格入组,于单次给药期第1天(C0D1)给予1次试验药物,间隔7天进入多次给药期(可根据药代数据进行调整)。多次给药期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用药时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受试者提前退出、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受试者死亡。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剂量递增阶段,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最长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
4、ECOG评分为0~1。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使用药物前7天内尿或血妊娠试验(HCG)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
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强抑制剂或CYP3A强诱导剂。
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 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8、可能增加眼部毒性风险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
9、皮肤/褥疮性溃疡、慢性腿部溃疡、已知的活动性胃溃疡或伤口不愈合。
10、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11、既往已知有(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等)钙磷代谢异常(包括并不限于软组织,肾脏,肠 道,心脏,肺脏等,但心血管、韧带、淋巴结等可除外)。
12、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 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
15、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6、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17、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8、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9、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0、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1、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2、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3、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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